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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公寓式老年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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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早的老年公寓是1996年社会福利院开办的,有自理、半护、全护服务,且收费不一。近几年各个县的福利院也正积极扩建为综合福利服务性的老年居住场所,像条件比较好的隆化、宽城、承德县、营子的老年公寓已经有一些老年人入住,但数量并不多。
的老年公寓因规模不同,可分为4种:
①老年公寓;
②老人之家;
③老人乐园;
④家庭式小公寓。
通道部分——在各个使用功能空间之间连接部分的过道宽度一般保持在净宽1.8M,这样既可以步行通过也可以轮椅通过;
同时由于老年公寓属于新兴事物,它是老年人社会化养老和社会化投资并企业化经营的房地产开发的混合体,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和操作方面相对滞后,所以一般开发商在税费减免、金融支持方面得不到相应的优惠,对于具有社会化养老性质的老年公寓,开发商需要完全按照市场条件解决项目立项、项目审批、资金筹措等一系列问题。由于以上原因,老年公寓运营需应遵循市场规律,走“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道路。
《社保老年公寓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系统研究分析,深入结合“十二五产业规划”论证了社保老年公寓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投资的可行性意见,可作为社保老年公寓项目投资决策、筹集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审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依据,也作为向项目建设所在地和规划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依据等。
这份社保老年公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市场调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产业政策,对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经济性、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对比及财务指标等进行了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通过科学系统的评估及技术把关,站在产业健康良性循环发展、社会经济平衡发展及企业产业升级赢利快速发展的高度,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全方面的分析与评价,为企业提供负责的项目投资智囊支持服务!
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起步较晚,基本上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应
运而生,相关的政策也是随着它们的发展而逐步制定的,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并且在用电、用地、税收等方面等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民办的老年公寓,他们由于缺乏和社会各界的资助和扶持,往往会遇到更多的困难与问题,需要国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例如医疗保障、贷款抵押、权益保障、税收等方面更优惠和完善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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